什么叫环保“三同时”制度?东莞市翔泰净化是环保局备案企业,专业为企业提供环保设备施工,环保验收办证服务.答三同时即,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产使用。业务电话:0769-23194569
“三同时”制度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,是我国以预防为主的环保政策的重要体现。即,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产使用。 “三同时”制度,是指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、技术改造项目、区域或自然资源开发项目,其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,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简称“三同时”制度。“三同时”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:新、改、扩建项目;技术改造项目;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项目。 “三同时”制度是防止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制度。凡是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认可以开发建设的项目,建设时必须按照“三同时”规定,把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,防止建设项目建成投产使用后产生新的环境问题,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也要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。建设项目的设计、施工、竣工验收等主要环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,关键是保证环境保护的投资、设备、材料等与主体工程同时安排,使环境保护要求在基本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得到落实,“三同时”制度分别明确了建设单位、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职责,有利于具体管理和监督执法。 “三同时”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各类项目可能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危险因素,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,保障新工程项目正常投产使用,防止事故损失,避免因安全问题引起返工或采取弥补措施造成不必要的投入。“三同时”制度的建立,是防止新工程项目带病投运行,确保物的本质安全的有效的法律制度。“三同时”制度和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结合起来实行,是贯彻“预防为主”方针的具体体现。两者结合起来实施可使新项目做到更合理,最大限度地消除和减少潜在的危害,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。 “三同时”制度的法律规定。“三同时”制度是我国首创,最早在环境保护领域提出并实施。“三同时”制度最早规定于1973年的《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》,1979年的《环境保护法(试行)》和1989年的《环境保护法》在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同时,重申了“三同时”的规定。 在安全生产领域,“三同时”制度在国务院国发(1984)97号文件中就提出:“今后各地区、各部门的基本建设和全厂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,其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审批,同时施工,同时验收、投产使用。”1988年原劳动部颁发的《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的暂行规定》是实施“三同时”制度完整的规定。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》、《尘肺病防治条例》等法律法规中都对“三同时”做了规定,如《劳动法》第53条规定:“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,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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